您在查询之前,请先阅读以下《网上查询须知》:
1. 案件查询限于案件控告人、受害人、辩护人,请使用本人姓名、身份证
号码、手机接收到的案件编号及该手机号码进行验证,查询相关案件办
理情况。
2. 本查询系统,只提供2017年8月22日后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的除涉及国家
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、未成年人及公开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
者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、刑事案件查询。
3. 请妥善保管您的受案回执,以免造成信息泄露。
4. 如查询过程中有异议或疑问,请拨打办案单位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咨询。
5. 网上查询结果仅供参考,实际情况以公安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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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查询网页请尽量使用IE浏览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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